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调整规定》(晋师教字〔2015〕4号)文件精神及教务部《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2024〕3号》要求,经研究,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副院长,负责指导全院转专业工作,制定转专业方案,监督转专业方案的执行。

成立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系主任、教学秘书和辅导员,在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转专业方案,做好转专业工作。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1. 学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学生对本专业和拟转出专业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客观评价自身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条件。

3. 限制条件。满足山西师范大学教务部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调整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低录取批次专业转为高录取批次专业者。

(3)招生类别属于艺术及体育类或国家有明确规定者。

(4)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

4. 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

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0%以内。

5. 公费师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三、审核依据

当专业申请转出或转入学生人数超过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时,依据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顺序如下:

1. 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

2. 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

3. 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到低。

四、转出流程

1. 学生在教务部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于2月27日前交学院教学秘书;

2. 2月28日-2月29日,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在学院网站公示转出的学生名单;

3. 2月29日,将拟调整专业学生的《申请表》交教务部教务科。

五、转入流程

1. 3月1日,学院接收拟转入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生的《申请表》  ;

2. 3月2日-5日,学院根据本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确定接收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 3月6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交教务部教务科备案。

六、其他

1. 化学专业、材料化学专业和能源化学专业应加强对学生的专业认知宣传,从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角度正确引导学生认识转专业的意义,避免学生盲目申请;

2. 辅导员对未能申请成功的学生重点关注,做好专业认识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

山西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年2月23日


上一条:化材学院2023级专业调整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


下一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关于“卓越化学教师试点班”学生遴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