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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1、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报送《山西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预审表》。

5月25日前,报送《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

6月3日—6月4日,党校第31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

6月5日—6月11日,领取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组织谈话、学院(实验中学)党委审批,完成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适时安排支部大会、学院党委审批,完成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在征求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要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审批材料的报送

接收预备党员,须填报《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审批表(学生)》(A4纸打印1份,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预备党员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学生)》(A4纸打印1份);填写《学生党员档案转递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2份);及时转递预备期满转正党员的档案。

以上材料于6月14日前送交组织部。

二、教工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1、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报送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材料。

5月25日前,报送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表和拟转正预备党员公示表。

6月3日—6月4日,党校第31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

6月5日—6月11日,领取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学院党委(总支)审查。

6月15日前,校党委审批。

有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适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学院党委(总支)加注审查意见后,报校党委审批。对于拟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学院党委(总支)要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2、材料的报送

5月25日前,报送教工党员基本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外调材料、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支部考察报告、《教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接收预备党员,填写《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审批表(教工)》(A4纸打印1份);预备党员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教工)》(A4纸打印1份)。

以上材料连同党员档案材料,于6月15日前送交组织部。

三、表格下载

所有表格的样表可登录组织部网页,从“下载专区”处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7日


上一条: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4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