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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后勤管理处和设备处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二、在实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电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连接在接线板上的用电总负荷不能超过接线板的最大容量。功率大于等于200W的用电设备、器具,不准使用拖线板,须直接插在埋墙式插座上;功率大于等于500W的设备、器具的使用须实施固定接线或指定用电点;新增功率大于等于1.6KW实验设备用电必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后勤管理处和设备处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设计安装电器线路,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安装和使用。

三、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四、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

五、接线板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不能多个接线板串联。

六、实验室用电的注意事项:

1.实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2.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或遇突然断电,须关闭电源。

3.不得将供电线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因绝缘破损造成短路。

七、做完实验或离开实验室要及时断电,确保实验装置不带电(例如储能系统电压应在安全电压以下)。

附则:

1.本对规定解释权归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冲突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发布起执行。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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