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 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强化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5. 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6. 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 严格日常监管。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部门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和批评。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 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0. 管好“身边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