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建工作调研。
3.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加强阵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定期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情况,开展授课纪律的监督检查;把好教材审核关,管好课堂、讲座、论坛等,加强对院内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引导、管理。
4.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立德树人。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各学科、各专业的课程中,坚持目标导向,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入手,改进教师和学生考核评价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通过多种媒介加强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高尚师德医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
5.继续强化“三民”意识:一要顺“民心”,要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讲顺民心的话,做顺民心的事,成就顺民心的业绩;二要应“民意”,要注重察民情,听民声,在选人用人上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标准;三要重“民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
6.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全面实施中层干部履新廉政谈话制度。
7.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其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把“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的情况纳入监督重点。
三、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8.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务用车改革办法,严格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讲课、作报告、参加咨询活动的规定等;严肃重要节假日期间相关纪律,加强廉洁提醒,把好节日廉洁关;建立公务接待定期抽查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9.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促院风带教风正学风。推动干部廉洁修身,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推动教师廉洁修身,要求广大教师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讲求科学伦理,追求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正之风;宣传贯彻《中国教师誓词》,弘扬好老师时代新风,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研究学术;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视家风建设,凝练校训、校规、校风中的精华,营造风清气正、积极上进的校园氛围。
四、严格纪律审查,加强执纪监督
10.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规惩治腐败。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做好师生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的受理办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及时通报问责情况、典型问题。
五、深化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
11.推进廉洁办学,完善学院内部治理体系。结合学院内部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深入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构建。
12.加强学院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做好全院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履行相应报批报备手续。
13.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巩固科研治理成果,根据国家及各级科研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度调整、学校新增科研重点工作,深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梳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科研项目的管理流程和科研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14.加强监督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四有”要求,推动各部门继续抓好内部管理规范化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继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书面述廉、任前廉政提醒谈话、重要工作资料报备等工作,组织开展对设备采购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