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验室试剂贮存冰箱(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冰箱(柜)应放置在实验室通风良好处,远离热源、易燃易爆危险品、气体钢瓶,保持一定散热空间。

二、冰箱(柜)应使用固定的电源插座,单独供电。

三、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冰箱(柜)应采用防爆或经防改造的冰箱(柜),并在冰箱(柜)门上粘贴警示标志。

四、存放易挥发有机试剂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螺口盖、磨砂玻璃、橡皮塞等),避免容器内试剂挥发至冰箱(柜)箱体内积聚。

五、冰箱(柜)内不宜存放过多有机溶剂,间隔一定时间需要打开冰箱(柜)门换气,使箱体内的有机蒸汽及时散发。

六、存放强酸强碱以及腐蚀性的物品时必须选择耐腐蚀的容器,并且存放于托盘内,以免器皿被腐蚀后药品外泄。

七、冰箱(柜)内各药品须粘贴标签,明确名称、浓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并定期对冰箱(柜)进行清理。

八、存放在冰箱(柜)内的试剂瓶、烧瓶等重心较高的容器应加以固定,防止因开关冰箱(柜)门造成倒伏,使玻璃器皿破裂、溶剂溢出。

九、食品、饮料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冰箱(柜)内。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上一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品处理方法


下一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