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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9年5月(第一版)

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规定,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负管理责任);谁使用,谁负责(负直接责任)”的原则,特别制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专业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由课题组负责人(一级)、实验室负责人(二级)和实验室使用人(三级)协同完成。

二、课题组负责人主要负管理责任。课题组长对课题组所有教师所属实验室有管理义务,有义务落实最终使用者责任。课题组长要指定本课题组的安全管理员,配合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每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和检查进入本课题组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建立本课题组实验室涉及的重要安全事项、隐患、设备设施、药品的管理体系;经常性地巡查本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发现的重要问题或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接受学院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并按其要求改进工作;及时处理危及师生安全的实验室安全事项、隐患、事故等;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和实施现场救灾减灾行动,同时向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如实报告。

三、实验室负责人主要对所管实验室负管理责任。实验室管理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存放在本实验室的危险药品和设备进行维护、处置。落实本实验室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并建立药品台账;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禁止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或未取得相应岗位资质的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好各种废弃物管理规定;对进入本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相关人员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有关培训情况记入安全台账;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记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前应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并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

四、实验室使用人(包括老师与学生)指在实验室里开展实验的人员,是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实验室使用人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保证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安全台账及药品台账的管理;开展实验前制定实验方案,充分了解实验过程中的可能风险;进行实验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压高温、放射性、感染性等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前,需要拟订实验方案,并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予以实施;实验期间,根据实验室规定,做好卫生、废弃物的处理。实验结束后,及时切断水电,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闭门窗;实验时若发生安全事故,在无法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立即安全撤离,并保护事故现场,根据具体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报保卫处和119等,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五、根据以上职责要求,学院与课题组负责人(一级)、课题组负责人与实验室负责人(二级)、实验室负责人与使用人之间(三级)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其中一级与二级安全责任书要交学院保管一份。各实验室留存好第三级安全责任书,以备发生事故时责任认定。各级安全责任书见本文附件1,2,3。

六、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学院将按照各级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根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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