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丰富其安全防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第二条 制度与责任
(一)进入学院实验室,首先要通过学校有关安全教育及考核;
(二)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学习,计1学分。学习包括18个课时的学院集中学习及各课题组(实验室)学习。
(三)学院集中学习后实施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
(四)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始实验之前,必须填写实验项目安全管理表(见附件1)和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确认书。
(五)学生进入实验室,还需要填写《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2)。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学校规定的有关内容;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及废弃物处置常识及管理办法;
(三)化学实验室专项安全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及事故应急;
(五)易燃、易爆、有毒等高危药品存放、使用、处置的注意事项;
(六)实验室火灾防范。
第四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是分别通过相关考核,实验项目安全管理表和承诺书通过导师批准并报学院备案。
第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私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学生及其导师、实验室负责人按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学校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即日起施行。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7日